利未記第5章 |
1 |
2 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,無論是不潔的死獸,是不潔的死畜,是不潔死了的爬物 |
3 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污穢,無論是染了甚麼污穢,他卻不知道,一知道了就有了罪。 |
4 或是有人發誓 |
5 他有了罪的時候,就要承認所犯的罪, |
6 並要因所犯的罪,把他的贖愆祭牲─就是羊群中的母羊,或是一隻綿羊羔 |
7 |
8 把這些帶到祭司那裏,祭司就要先把那贖罪祭獻上,從鳥的頸項上揪下頭來,只是不可把鳥撕斷, |
9 也把些贖罪祭牲的血彈在壇的旁邊,剩下的血要流在壇的腳那裏;這是贖罪祭。 |
10 他要照例獻第二隻為燔祭。至於他所犯的罪;祭司要為他贖罪 |
11 |
12 他要把供物帶到祭司那裏,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來作為紀念,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;這是贖罪祭。 |
13 至於他在這幾件事中所犯的罪,祭司要為他贖罪 |
14 |
15 「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,有了過犯,就要照你所估的,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,將贖愆祭牲─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─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; |
16 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,另外加五分之一,都給祭司。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,他必蒙饒恕 |
17 |
18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,從羊群中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來,給祭司作贖愆祭。至於他誤行的那錯事,祭司要為他贖罪,他必蒙饒恕 |
19 這是贖愆祭,因他在耶和華面前實在有了罪。」 |
利未記第5章 |
1 如人目擊其情、與知其事、被召爲證、令其發誓、而不實告、於是取戾、 |
2 如出無意、而捫野獸六畜昆蟲不潔之尸、自取污衊、致獲愆尤、 |
3 如他人蒙不潔而爾捫之、由於弗察、則無論其所污若何、迨及知之、必以爲過、 |
4 如人不知、而造次發誓、或善或惡、則無論其所誓何若、迨及知之、必以爲過、 |
5 以上苟有過失、任之勿辭。 |
6 因此必攜補過之祭、獻於我前、牝羔綿羊山羊俱可、容祭司代爲贖罪。 |
7 如不能備羔、則必攜鳲鳩、或雛鴿二、獻於我前、一爲贖罪、一爲燔祭、 |
8 攜至祭司前、先獻贖罪之祭、惟折其項、剖其體、而弗中判、 |
9 灑血壇旁、瀝餘血於壇下、是爲贖罪之祭。 |
10 次獻燔祭、循其常例、祭司代爲贖罪、可蒙赦宥。 |
11 如鳲鳩雛鴿、俱無從備、則獻麵粉六升、以贖其罪、勿沃膏、勿加香、蓋贖罪之祭也。 |
12 攜至祭司、容其取麵一撮、焚之於壇、燔而祭我、以爲記錄、循燔祭之常例、此贖罪之祭也。 |
13 此數者中、祭司取其一、爲人贖罪、得蒙赦宥、祭物之餘、悉歸祭司、若禮物然。〇 |
14 |
15 如人當獻我之物、偶有差失、致獲罪愆、則必獻我牡綿羊、純潔是務、循聖所權衡、依爾所估之價、以補其過。 |
16 應獻之物、必盈其數、加五分之一、攜至祭司、容祭司取羊、代爲贖罪、得蒙赦宥。 |
17 如人干我命、爲所不當爲、雖出無意、亦有過失、自取罪戾、 |
18 緣其無知而有過、必攜牡綿羊、純潔是務、依所估之價與祭司、以補其過、容祭司代爲贖罪、得蒙赦宥、 |
19 人違我法、欲補其過、所當獻之祭、卽此。 |
利未記第5章 |
利未記第5章 |
1 |
1 如人目擊其情、與知其事、被召爲證、令其發誓、而不實告、於是取戾、 |
2 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,無論是不潔的死獸,是不潔的死畜,是不潔死了的爬物 |
2 如出無意、而捫野獸六畜昆蟲不潔之尸、自取污衊、致獲愆尤、 |
3 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污穢,無論是染了甚麼污穢,他卻不知道,一知道了就有了罪。 |
3 如他人蒙不潔而爾捫之、由於弗察、則無論其所污若何、迨及知之、必以爲過、 |
4 或是有人發誓 |
4 如人不知、而造次發誓、或善或惡、則無論其所誓何若、迨及知之、必以爲過、 |
5 他有了罪的時候,就要承認所犯的罪, |
5 以上苟有過失、任之勿辭。 |
6 並要因所犯的罪,把他的贖愆祭牲─就是羊群中的母羊,或是一隻綿羊羔 |
6 因此必攜補過之祭、獻於我前、牝羔綿羊山羊俱可、容祭司代爲贖罪。 |
7 |
7 如不能備羔、則必攜鳲鳩、或雛鴿二、獻於我前、一爲贖罪、一爲燔祭、 |
8 把這些帶到祭司那裏,祭司就要先把那贖罪祭獻上,從鳥的頸項上揪下頭來,只是不可把鳥撕斷, |
8 攜至祭司前、先獻贖罪之祭、惟折其項、剖其體、而弗中判、 |
9 也把些贖罪祭牲的血彈在壇的旁邊,剩下的血要流在壇的腳那裏;這是贖罪祭。 |
9 灑血壇旁、瀝餘血於壇下、是爲贖罪之祭。 |
10 他要照例獻第二隻為燔祭。至於他所犯的罪;祭司要為他贖罪 |
10 次獻燔祭、循其常例、祭司代爲贖罪、可蒙赦宥。 |
11 |
11 如鳲鳩雛鴿、俱無從備、則獻麵粉六升、以贖其罪、勿沃膏、勿加香、蓋贖罪之祭也。 |
12 他要把供物帶到祭司那裏,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來作為紀念,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;這是贖罪祭。 |
12 攜至祭司、容其取麵一撮、焚之於壇、燔而祭我、以爲記錄、循燔祭之常例、此贖罪之祭也。 |
13 至於他在這幾件事中所犯的罪,祭司要為他贖罪 |
13 此數者中、祭司取其一、爲人贖罪、得蒙赦宥、祭物之餘、悉歸祭司、若禮物然。〇 |
14 |
14 |
15 「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,有了過犯,就要照你所估的,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,將贖愆祭牲─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─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; |
15 如人當獻我之物、偶有差失、致獲罪愆、則必獻我牡綿羊、純潔是務、循聖所權衡、依爾所估之價、以補其過。 |
16 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,另外加五分之一,都給祭司。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,他必蒙饒恕 |
16 應獻之物、必盈其數、加五分之一、攜至祭司、容祭司取羊、代爲贖罪、得蒙赦宥。 |
17 |
17 如人干我命、爲所不當爲、雖出無意、亦有過失、自取罪戾、 |
18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,從羊群中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來,給祭司作贖愆祭。至於他誤行的那錯事,祭司要為他贖罪,他必蒙饒恕 |
18 緣其無知而有過、必攜牡綿羊、純潔是務、依所估之價與祭司、以補其過、容祭司代爲贖罪、得蒙赦宥、 |
19 這是贖愆祭,因他在耶和華面前實在有了罪。」 |
19 人違我法、欲補其過、所當獻之祭、卽此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