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第11章 |
1 |
2 「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,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: |
3 凡蹄分兩瓣、倒嚼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 |
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:駱駝─因為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; |
5 蹄兔 |
6 兔子─因為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; |
7 豬─因為蹄分兩瓣,卻不倒嚼,就與你們不潔淨。 |
8 這些獸的肉,你們不可吃;死的,你們不可摸,都與你們不潔淨。 |
9 |
10 凡在海裏、河裏,並一切水裏游動的活物,無翅無鱗的,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。 |
11 這些無翅無鱗、以為可憎的,你們不可吃牠的肉;死的也當以為可憎。 |
12 凡水裏無翅無鱗的,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。 |
13 |
14 鷂鷹、小鷹與其類; |
15 烏鴉與其類; |
16 貓頭鷹 |
17 鴞鳥、鸕鶿、貓頭鷹、 |
18 天鵝 |
19 鸛、鷺鷥與其類;戴鵀與蝙蝠。 |
20 |
21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,有足有腿,在地上蹦跳的,你們還可以吃。 |
22 其中有蝗蟲與其類 |
23 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,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。 |
24 |
25 凡拿了死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並要洗衣服。 |
26 凡走獸分蹄不成兩瓣、也不倒嚼的,是與你們不潔淨;凡摸了的就不潔淨。 |
27 凡四足的走獸,用掌行走的,是與你們不潔淨;摸其屍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。 |
28 拿其屍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並要洗衣服。這些是與你們不潔淨的。 |
29 |
30 雪貂 |
31 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。在牠死了以後,凡摸了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。 |
32 其中死了的,掉在甚麼東西上,這東西就不潔淨,無論是木器、衣服、皮子、口袋,不拘是作甚麼工用的器皿,須要放在水中,必不潔淨到晚上,到晚上才潔淨了。 |
33 若有死了掉在瓦器裏的,其中不拘有甚麼,就不潔淨,你們要把這瓦器打破了。 |
34 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,沾水的就不潔淨,並且那樣器皿中一切可喝的,也必不潔淨。 |
35 其中已死的,若有一點掉在甚麼物件上,那物件就不潔淨,不拘是爐子,是鍋臺,就要打碎,都不潔淨,也必與你們不潔淨。 |
36 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潔淨;唯挨了那死的,就不潔淨。 |
37 若是死的,有一點掉在要種的子粒上,子粒仍是潔淨; |
38 若水已經澆在子粒上,那死的有一點掉在上頭,這子粒就與你們不潔淨。 |
39 |
40 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,必不潔淨到晚上,並要洗衣服;拿了死走獸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並要洗衣服。 |
41 |
42 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,或是有許多足的,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是可憎的。 |
43 你們不可因甚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,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,以致染了污穢。 |
44 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;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甚麼 |
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,要作你們的神;所以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」 |
46 |
47 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,可吃的與不可吃的獸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