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

第18章

1 耶和華諭亞倫曰、爾及子孫眷屬、如干犯聖室者、必負其罪、爾及子孫為祭司而溺職者、亦必負其罪。

2 爾及子孫、在法匱前、會幕中、供其役事、亦可取利未族諸兄弟、歸之於己、以爲輔翼。

3 助爾守會幕、惟不可近聖室、及祭壇器皿、恐爾與彼、俱致死亡。

4 利未人可偕爾守會幕、供諸役事、外人勿近其前。

5 聖室祭壇、爾當恪守、則以色列族免我震怒。

6 我於以色列族中、取爾兄弟利未人、賜之於汝、以供會幕役事。

7 爾及子孫、宜守祭司之職、壇前簾內、供其役事、蓋我畀爾爲祭司、外人近前、必致死亡、〇

8 耶和華諭亞倫曰、以色列族以成聖之禮物、舉而獻我、我賜爾得之、爾旣受膏、是物歸爾、爰及子孫、著爲永例。

9 凡奉我之禮物、及贖罪補過之祭。其中不燔以火者、皆爲至聖、必歸於爾、爰及子孫、

10 物既成聖歸爾、則諸丁男可食於聖所。

11 以色列族所舉所搖之禮物、我賜於汝、爰及子女、凡室中成潔之人、可得而食、著爲永例。

12 人以新製嘉油、始熟旨酒、初稔之榖獻我、我以錫爾、

13 獻我初熟之土產、俱歸諸爾、室中成潔之人、可得而食、

14 以色列族、所獻我之物、皆必歸爾。

15 凡初胎男子、首生牡畜、奉於我者、皆必歸爾、但初胎之男必贖、首生不潔之畜亦必贖。

16 誕已彌月者、可以金贖、其價遵爾所估、二兩有半、權衡其數、必循聖所之法、十錢爲一兩。

17 首生之牛、綿羊、山羊、俱為成聖之物、可毋庸贖、必釁其血於祭壇、焚其膏為燔祭、取其馨香、以奉事我。

18 肉則歸爾、與禮物中之右肩搖腔無異。

19 以色列族、以成聖之物、舉而獻我、我錫於爾、及爾子女、至於後世、著為永例、垂為不易之約。〔不易之約本譯言鹽之約〕

20 又曰、人獻我之禮物、爾可得之、故在以色列中、爾不得土壤、以爲恒業。

21 利未人於會幕中、供其役事、故我於以色列族之土產、什取其一、錫爲恒業。

22 自是以後、以色列族不可近會幕恐負罪愆、至於死亡。

23 利未人在會幕、供其役事、如有干犯、必負罪愆、惟於以色列中、不得土壤為業、著為永例、歴世勿替。

24 以色列人十輸其一、舉而獻我者、我必賜之爲利未人嗣業、外此則無恒業。〇

25 耶和華諭摩西曰、

26 告利未人云、我使以色列族、什一輸爾、以為爾業、爾既受之、必於其中復取什一、舉而獻我、

27 爾所舉以獻者、自我視之、於禾塲之穀、酒醡之汁無異、

28 以色列族所輸爾什一之中、爾當舉而獻我、且以獻我之物、歸祭司亞倫。

29 所得禮物中、必取其嘉者以爲成聖、舉而獻我。

30 宜申命利未人、既簡其嘉者、舉而獻我、我必視若禾塲酒醡之所出、

31 其餘、爾與眷聚、隨在可食、蓋爾供役於會幕、得此為值。

32 以色列族所獻之聖物、如取其嘉者、舉而獻我、則不生瀆玩、不負罪愆、以致死亡。

民數記

第18章

1 耶和華對亞倫說:「你和你的兒子,並你本族的人,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。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。

2 你要帶你弟兄利未支派的人[of the tribe of],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,使他們與你聯合,服事你;只是你和你的兒子,要一同在作證[witness]的帳幕前供職。

3 他們要守所囑咐[charge]你的,並守全帳幕;只是他們[they]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,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。

4 他們要與你聯合,也要看守會幕,辦理帳幕一切的事,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。

5 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,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。

6 看哪[behold]。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歸耶和華,是給你們為賞賜的,為要辦理會幕的事。

7 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。你們要這樣供職;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。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。」

8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:「看哪[behold],我已將歸我的舉祭,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,交給你經管;因你受過膏,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,當作永遠的定例[ordinance for ever]

9 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,就是一切的素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,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,都為至聖之物,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。

10 你要拿這些在至聖所[In the most holy place]吃;凡男丁都可以吃。你當以此物為聖。

11 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;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當作永遠的定例[statute for ever];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。

12 凡油中、新酒中、麥子[wheat]中至好的,就是以色列人所[shall]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,我都賜給你。

13 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。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。

14 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。

15 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,連人帶牲畜,凡頭生的,都要歸給你;只是人頭生的,總要贖出來;不潔淨牲畜頭生的,也要贖出來。

16 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,要照你所估定的價,按聖所的平,用[money]五舍客勒贖出來,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。

17 只是頭生的牛,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,[thou]必不可贖;都是聖的。[thou]要把牠的血灑在壇上,把牠的脂油焚燒,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
18 牠的肉必歸你,像被搖的胸、被舉的右前腿[shoulder]歸你一樣。

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,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當作永遠的定例[statute for ever]。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、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。」

20 耶和華對亞倫說:「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,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。我就是你的分,是你的產業。」

21 看哪[behold],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;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,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。

22 從今以後,以色列人[must]不可挨近會幕,免得他們擔罪而死。

23 唯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,並且他們要[and they shall]擔當他們的[their]罪孽;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;

24 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,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。所以我對他們說:『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。』」

25 耶和華曉諭[spake unto]摩西說:

26 「你曉諭利未人說: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,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,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,

27 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穀,又如滿酒醡的酒。

28 這樣,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,從這十分之一中,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。

29 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,要從其中將至好的,就是分別為聖的,獻給耶和華為舉祭。

30 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: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,這就算為你們場上的糧,又如酒醡的酒。

31 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;這原是你們的賞賜,是酬你們在會幕裏辦事的勞。

32 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,就不至因這物擔罪。你們不可玷污[pollute]以色列人的聖物,免得死亡。」

民數記

第18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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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章

1 耶和華諭亞倫曰、爾及子孫眷屬、如干犯聖室者、必負其罪、爾及子孫為祭司而溺職者、亦必負其罪。

1 耶和華對亞倫說:「你和你的兒子,並你本族的人,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。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。

2 爾及子孫、在法匱前、會幕中、供其役事、亦可取利未族諸兄弟、歸之於己、以爲輔翼。

2 你要帶你弟兄利未支派的人[of the tribe of],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,使他們與你聯合,服事你;只是你和你的兒子,要一同在作證[witness]的帳幕前供職。

3 助爾守會幕、惟不可近聖室、及祭壇器皿、恐爾與彼、俱致死亡。

3 他們要守所囑咐[charge]你的,並守全帳幕;只是他們[they]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,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。

4 利未人可偕爾守會幕、供諸役事、外人勿近其前。

4 他們要與你聯合,也要看守會幕,辦理帳幕一切的事,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。

5 聖室祭壇、爾當恪守、則以色列族免我震怒。

5 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,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。

6 我於以色列族中、取爾兄弟利未人、賜之於汝、以供會幕役事。

6 看哪[behold]。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歸耶和華,是給你們為賞賜的,為要辦理會幕的事。

7 爾及子孫、宜守祭司之職、壇前簾內、供其役事、蓋我畀爾爲祭司、外人近前、必致死亡、〇

7 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。你們要這樣供職;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。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。」

8 耶和華諭亞倫曰、以色列族以成聖之禮物、舉而獻我、我賜爾得之、爾旣受膏、是物歸爾、爰及子孫、著爲永例。

8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:「看哪[behold],我已將歸我的舉祭,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,交給你經管;因你受過膏,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,當作永遠的定例[ordinance for ever]

9 凡奉我之禮物、及贖罪補過之祭。其中不燔以火者、皆爲至聖、必歸於爾、爰及子孫、

9 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,就是一切的素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,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,都為至聖之物,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。

10 物既成聖歸爾、則諸丁男可食於聖所。

10 你要拿這些在至聖所[In the most holy place]吃;凡男丁都可以吃。你當以此物為聖。

11 以色列族所舉所搖之禮物、我賜於汝、爰及子女、凡室中成潔之人、可得而食、著爲永例。

11 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;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當作永遠的定例[statute for ever];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。

12 人以新製嘉油、始熟旨酒、初稔之榖獻我、我以錫爾、

12 凡油中、新酒中、麥子[wheat]中至好的,就是以色列人所[shall]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,我都賜給你。

13 獻我初熟之土產、俱歸諸爾、室中成潔之人、可得而食、

13 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。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。

14 以色列族、所獻我之物、皆必歸爾。

14 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。

15 凡初胎男子、首生牡畜、奉於我者、皆必歸爾、但初胎之男必贖、首生不潔之畜亦必贖。

15 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,連人帶牲畜,凡頭生的,都要歸給你;只是人頭生的,總要贖出來;不潔淨牲畜頭生的,也要贖出來。

16 誕已彌月者、可以金贖、其價遵爾所估、二兩有半、權衡其數、必循聖所之法、十錢爲一兩。

16 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,要照你所估定的價,按聖所的平,用[money]五舍客勒贖出來,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。

17 首生之牛、綿羊、山羊、俱為成聖之物、可毋庸贖、必釁其血於祭壇、焚其膏為燔祭、取其馨香、以奉事我。

17 只是頭生的牛,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,[thou]必不可贖;都是聖的。[thou]要把牠的血灑在壇上,把牠的脂油焚燒,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
18 肉則歸爾、與禮物中之右肩搖腔無異。

18 牠的肉必歸你,像被搖的胸、被舉的右前腿[shoulder]歸你一樣。

19 以色列族、以成聖之物、舉而獻我、我錫於爾、及爾子女、至於後世、著為永例、垂為不易之約。〔不易之約本譯言鹽之約〕

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,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當作永遠的定例[statute for ever]。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、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。」

20 又曰、人獻我之禮物、爾可得之、故在以色列中、爾不得土壤、以爲恒業。

20 耶和華對亞倫說:「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,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。我就是你的分,是你的產業。」

21 利未人於會幕中、供其役事、故我於以色列族之土產、什取其一、錫爲恒業。

21 看哪[behold],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;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,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。

22 自是以後、以色列族不可近會幕恐負罪愆、至於死亡。

22 從今以後,以色列人[must]不可挨近會幕,免得他們擔罪而死。

23 利未人在會幕、供其役事、如有干犯、必負罪愆、惟於以色列中、不得土壤為業、著為永例、歴世勿替。

23 唯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,並且他們要[and they shall]擔當他們的[their]罪孽;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;

24 以色列人十輸其一、舉而獻我者、我必賜之爲利未人嗣業、外此則無恒業。〇

24 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,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。所以我對他們說:『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。』」

25 耶和華諭摩西曰、

25 耶和華曉諭[spake unto]摩西說:

26 告利未人云、我使以色列族、什一輸爾、以為爾業、爾既受之、必於其中復取什一、舉而獻我、

26 「你曉諭利未人說: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,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,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,

27 爾所舉以獻者、自我視之、於禾塲之穀、酒醡之汁無異、

27 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穀,又如滿酒醡的酒。

28 以色列族所輸爾什一之中、爾當舉而獻我、且以獻我之物、歸祭司亞倫。

28 這樣,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,從這十分之一中,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。

29 所得禮物中、必取其嘉者以爲成聖、舉而獻我。

29 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,要從其中將至好的,就是分別為聖的,獻給耶和華為舉祭。

30 宜申命利未人、既簡其嘉者、舉而獻我、我必視若禾塲酒醡之所出、

30 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: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,這就算為你們場上的糧,又如酒醡的酒。

31 其餘、爾與眷聚、隨在可食、蓋爾供役於會幕、得此為值。

31 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;這原是你們的賞賜,是酬你們在會幕裏辦事的勞。

32 以色列族所獻之聖物、如取其嘉者、舉而獻我、則不生瀆玩、不負罪愆、以致死亡。

32 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,就不至因這物擔罪。你們不可玷污[pollute]以色列人的聖物,免得死亡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