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

第17章

1 牛羊體有不備、或有惡疾、爲爾上帝、耶和華所惡、故不可以獻祭。

2 爾上帝耶和華所錫之邑中、如有男女作惡、違爾上帝耶和華之約、

3 服事崇拜他上帝、或日月、或天象、爲我所禁者。

4 旣已風聞、則必諮諏詳察、如得其情、果行此惡於以色列中、

5 則必攜行惡之男女、至於邑門、石擊致死。

6 當殺之人、有二三人爲證、必殺毋赦、證人惟一、則不可。

7 證人必先擊之、衆民後擊之、致之於死、如是絕惡於爾中。〇

8 如爾邑中有訟事、爲流血、爲爭競、爲加害、爾所難鞫者、則必詣爾上帝耶和華特簡之室、

9 見祭司利未人、或在位之刑官、請其諮諏、爲爾聽訟、

10 彼在耶和華特簡之室、指示其故、爾必遵言以行。

11 彼以法度典章、明告於爾、爾必遵循、勿偏於左、勿偏於右。

12 祭司侍於爾上帝耶和華前、以供役事、有人擅行、而不聽從、并不服於刑官、則必死毋赦、如是絕惡於以色列族中。

13 民聞此必畏、不敢擅行。〇

14 爾旣至爾上帝耶和華所錫之地、據而居之、意謂必立王、如列邦之民然、

15 則必以爾上帝耶和華所簡者、立之爲王、必爾同儕、不取外族、

16 王之馬駟、毋得增益、毋使民歸埃及、以購羣馬、蓋耶和華曾諭爾曰、不得復往此途。

17 王之嬪妃、不可加多、恐心昏迷、亦不得廣積金銀。

18 旣登國位、必從祭司利未人所存之律法、錄成卷册、

19 存之於側、畢生誦之、則知畏其上帝耶和華、遵其律法、行其禮儀。

20 心勿驕奢、藐視同儕、勿違誡命、勿偏於左、勿偏於右、則可享遐齡、爰及子孫、於以色列族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