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師記第19章 |
1 |
2 妾行了淫婦所行的 |
3 她丈夫起來,帶著一個僕人、兩匹驢去見她,用友善的 |
4 那人的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。於是二人一同吃喝、住宿。 |
5 到第四天,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,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:「請你吃點餅 |
6 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。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:「請你再住一夜,暢快你的心。」 |
7 那人起來要走,他岳父強留他,他又住了一宿。 |
8 到第五天,他清早起來要走;女子的父親說:「請你 |
9 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,他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對他說:「看哪,現在要黃昏了 |
10 |
11 臨近耶布斯的時候,白日將要盡了 |
12 主人回答說:「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,不如過到基比亞去」; |
13 又對僕人說:「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,或住在基比亞,或住在拉瑪。」 |
14 他們就往前走。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,日頭已經落了; |
15 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裏住宿,就坐在城裏的街上,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。 |
16 |
17 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裏的街上,就問他說:「你從哪裏來?要往哪裏去?」 |
18 他對他 |
19 其實我有糧草可以餵我們的 |
20 老年人說:「願你平安。無論怎樣 |
21 於是領他們到家裏,餵上驢,他們就洗腳吃喝。 |
22 |
23 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:「弟兄們哪,求你們 |
24 你們看 |
25 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。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,他們便與她交合,終夜凌辱她,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。 |
26 天快亮的時候,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,就仆倒在地,直到天亮。 |
27 |
28 就對婦人說:「起來,我們走吧。」婦人卻不回答。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,起身回本處去了。 |
29 到了家裏,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,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。 |
30 凡看見的人都說:「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,直到今日,這樣的事沒有行過,也沒有見過。現在應當思想,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。」 |
士師記第19章 |
1 時以色列族無王、有利未人、旅以法蓮山麓、取妾於猶大、伯利恆邑。 |
2 妾不悅其夫、離之歸於父家、居彼四月。 |
3 夫起、攜其僕、備二驢、至妾所、以甘言慰藉、欲攜之歸。妾導見父、父悅、 |
4 留之三日、飲食而宿。 |
5 越至四日、夙興欲往、妾之父謂其壻曰、取餅少許、補爾心力、而後遄征。 |
6 二人遂坐飲食、妾之父謂之曰、請仍宿此、以悅爾心。 |
7 利未人起欲往、妾之父止之、而復宿焉。 |
8 越至五日、夙興欲往、妾之父曰、請復補爾心力、遂俱留之、至日已昃、而偕食焉。 |
9 利未人、與妾及僕、起欲歸、妾之父謂之曰、今將薄暮、日已昃矣、請留宿此、安爾心、明晨夙興、歸幕可也。 |
10 利未人不允、乃攜其妾、挈其二驢、備駕而往、至耶布士相向之所。耶布士卽耶路撒冷。 |
11 近耶布士時、日已暮矣。僕謂主曰、請入耶布士人之邑而宿。 |
12 主曰、此邑屬於外人、非屬以色列族者、不可入。至其庇亞可也。 |
13 又曰、有其庇亞、有拉馬、於二者中、可簡其一而宿。 |
14 遂往前途、近便雅憫族之其庇亞時、日已入。 |
15 至其庇亞欲宿、入邑坐於衢、無人晋接於室、而留其宿。 |
16 旣夕、有老者自田耕作而歸、彼生於以法蓮山、旅於其庇亞、邑中之民則盡屬便雅憫族。 |
17 見旅人於衢、遂問曰、爾往於何所、來自何方。 |
18 曰、我旅以法蓮山麓、近往猶大、伯利恆邑、今自彼復歸以法蓮山麓、耶和華之室、無人接我於家。 |
19 我與妾及僕、有餅及酒、驢有蒭蕘、無所缺乏。 |
20 老者曰、安爾心、爾所缺乏、我爲爾備、毋宿於衢。 |
21 遂攜入室、以蒭蕘給驢、使人濯足、供其飲食。 |
22 中心歡樂時、邑之匪類、環室叩門、謂家主曰、有丁男入爾室者、出之以遂我所欲。 |
23 家主出謂之曰、斯人旣宿我舍、請兄弟毋行斯惡、勿妄作爲。 |
24 我有處女、及客之妾、我俱出之、爾欲凌辱、任爾所爲、惟與斯人勿加狎侮。 |
25 衆不聽、客強出其妾、衆與淫合、永夕戲侮、待及黎明、始釋。 |
26 黎明、妾至其夫所寓之室、仆於門外、東方遂明。 |
27 其夫夙興、啟門而出、欲卽遄征、見妾仆於門外、手在門閾、 |
28 謂之曰、盍起偕往、妾無所答。乃置尸於驢、啟行而歸。 |
29 旣至其家、取刀剖妾、肢解其骨、分爲十二、遣使遍告於以色列族四境。 |
30 見之者曰、自以色列族出埃及以來、未見有若此者、自宜斟酌、如何以處。 |
士師記第19章 |
士師記第19章 |
1 |
1 時以色列族無王、有利未人、旅以法蓮山麓、取妾於猶大、伯利恆邑。 |
2 妾行了淫婦所行的 |
2 妾不悅其夫、離之歸於父家、居彼四月。 |
3 她丈夫起來,帶著一個僕人、兩匹驢去見她,用友善的 |
3 夫起、攜其僕、備二驢、至妾所、以甘言慰藉、欲攜之歸。妾導見父、父悅、 |
4 那人的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。於是二人一同吃喝、住宿。 |
4 留之三日、飲食而宿。 |
5 到第四天,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,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:「請你吃點餅 |
5 越至四日、夙興欲往、妾之父謂其壻曰、取餅少許、補爾心力、而後遄征。 |
6 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。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:「請你再住一夜,暢快你的心。」 |
6 二人遂坐飲食、妾之父謂之曰、請仍宿此、以悅爾心。 |
7 那人起來要走,他岳父強留他,他又住了一宿。 |
7 利未人起欲往、妾之父止之、而復宿焉。 |
8 到第五天,他清早起來要走;女子的父親說:「請你 |
8 越至五日、夙興欲往、妾之父曰、請復補爾心力、遂俱留之、至日已昃、而偕食焉。 |
9 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,他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對他說:「看哪,現在要黃昏了 |
9 利未人、與妾及僕、起欲歸、妾之父謂之曰、今將薄暮、日已昃矣、請留宿此、安爾心、明晨夙興、歸幕可也。 |
10 |
10 利未人不允、乃攜其妾、挈其二驢、備駕而往、至耶布士相向之所。耶布士卽耶路撒冷。 |
11 臨近耶布斯的時候,白日將要盡了 |
11 近耶布士時、日已暮矣。僕謂主曰、請入耶布士人之邑而宿。 |
12 主人回答說:「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,不如過到基比亞去」; |
12 主曰、此邑屬於外人、非屬以色列族者、不可入。至其庇亞可也。 |
13 又對僕人說:「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,或住在基比亞,或住在拉瑪。」 |
13 又曰、有其庇亞、有拉馬、於二者中、可簡其一而宿。 |
14 他們就往前走。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,日頭已經落了; |
14 遂往前途、近便雅憫族之其庇亞時、日已入。 |
15 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裏住宿,就坐在城裏的街上,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。 |
15 至其庇亞欲宿、入邑坐於衢、無人晋接於室、而留其宿。 |
16 |
16 旣夕、有老者自田耕作而歸、彼生於以法蓮山、旅於其庇亞、邑中之民則盡屬便雅憫族。 |
17 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裏的街上,就問他說:「你從哪裏來?要往哪裏去?」 |
17 見旅人於衢、遂問曰、爾往於何所、來自何方。 |
18 他對他 |
18 曰、我旅以法蓮山麓、近往猶大、伯利恆邑、今自彼復歸以法蓮山麓、耶和華之室、無人接我於家。 |
19 其實我有糧草可以餵我們的 |
19 我與妾及僕、有餅及酒、驢有蒭蕘、無所缺乏。 |
20 老年人說:「願你平安。無論怎樣 |
20 老者曰、安爾心、爾所缺乏、我爲爾備、毋宿於衢。 |
21 於是領他們到家裏,餵上驢,他們就洗腳吃喝。 |
21 遂攜入室、以蒭蕘給驢、使人濯足、供其飲食。 |
22 |
22 中心歡樂時、邑之匪類、環室叩門、謂家主曰、有丁男入爾室者、出之以遂我所欲。 |
23 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:「弟兄們哪,求你們 |
23 家主出謂之曰、斯人旣宿我舍、請兄弟毋行斯惡、勿妄作爲。 |
24 你們看 |
24 我有處女、及客之妾、我俱出之、爾欲凌辱、任爾所爲、惟與斯人勿加狎侮。 |
25 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。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,他們便與她交合,終夜凌辱她,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。 |
25 衆不聽、客強出其妾、衆與淫合、永夕戲侮、待及黎明、始釋。 |
26 天快亮的時候,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,就仆倒在地,直到天亮。 |
26 黎明、妾至其夫所寓之室、仆於門外、東方遂明。 |
27 |
27 其夫夙興、啟門而出、欲卽遄征、見妾仆於門外、手在門閾、 |
28 就對婦人說:「起來,我們走吧。」婦人卻不回答。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,起身回本處去了。 |
28 謂之曰、盍起偕往、妾無所答。乃置尸於驢、啟行而歸。 |
29 到了家裏,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,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。 |
29 旣至其家、取刀剖妾、肢解其骨、分爲十二、遣使遍告於以色列族四境。 |
30 凡看見的人都說:「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,直到今日,這樣的事沒有行過,也沒有見過。現在應當思想,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。」 |
30 見之者曰、自以色列族出埃及以來、未見有若此者、自宜斟酌、如何以處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