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馬太福音第22章 | 
| 1 耶穌又設譬、語衆曰、 | 
| 2 天國猶人君、爲子設婚筵、 | 
| 3 遣僕召所請者赴筵、不至、 | 
| 4 又遣僕曰、告所請者云、我餐已具、牛與肥畜已宰、百物備、可就筵矣、 | 
| 5 彼不顧而去、一往於田、一往於市、 | 
| 6 其餘執僕、凌辱殺之、 | 
| 7 君聞之怒、遣軍滅其兇、焚其邑、 | 
| 8 語僕曰、昏筵已備、所請者不堪、 | 
| 9 可往路之通衢、不論所遇、請赴筵焉、 | 
| 10 僕出途間、集所遇善者惡者、婚筵賓滿矣、 | 
| 11 君入觀賓、見一人不衣禮服、語之曰、 | 
| 12 客不衣禮服、胡爲乎來、賓默然、 | 
| 13 君語僕曰、繫其手足、執而逐於絕域幽暗、彼有哀哭切齒者矣、 | 
| 14 蓋被招者多、見選者少也、〇 | 
| 15  | 
| 16 遂遣其徒、同希律黨、就之云、先生、我知爾乃眞者、以誠傳上帝道、不偏視人、不以貌取人者也、 | 
| 17 納稅該撒 | 
| 18 耶穌識其詐曰、偽善者乎、何試我耶、 | 
| 19 稅金予我觀之、遂取金錢一、予之、 | 
| 20 耶穌曰、是像與號誰乎、 | 
| 21 曰、該撒、曰、然則以該撤之物納該撒、以上帝之物納上帝矣、 | 
| 22 聞者奇而去、〇 | 
| 23  | 
| 24 先生、摩西云、人無子而死、弟當娶其婦、生子以嗣兄、 | 
| 25 我中有兄弟七人、長者娶而死、無子、則遺婦與弟、 | 
| 26 其二、其三、至其七亦然、 | 
| 27 厥後、婦亦死、 | 
| 28 至復生時、七人中、婦爲誰之妻乎、蓋管納之矣、 | 
| 29 耶穌曰、爾不識經、及上帝之權、故謬也、 | 
| 30 夫復生之際不嫁不娶、如上帝之使者在天、 | 
| 31 論死者復生、豈未讀上帝所論爾云、 | 
| 32 我乃亞伯拉罕之上帝、以撒之上帝、雅各之上帝也、是上帝非死者之上帝、乃生者之上帝也、 | 
| 33 衆聞之、奇其訓、〇 | 
| 34  | 
| 35 其一人爲教法師、問而試之曰、 | 
| 36 先生、律法諸誡、孰爲大、 | 
| 37 耶穌曰、當一心、一性、一意、愛主爾之上帝、 | 
| 38 此誡之首而大者、 | 
| 39 其次愛人如己亦猶是、 | 
| 40 二者、乃律法先知之綱領也、〇 | 
| 41  | 
| 42 爾意基督爲何如人、是誰之裔乎、 | 
| 43 曰、大闢之裔也、曰、大闢感於聖神、何稱基督爲主耶、 | 
| 44 大闢有言曰、主謂我主云、坐我右、我將以爾敵置爾足下焉、 | 
| 45 夫大闢旣稱基督爲主、則基督如何爲大闢裔乎、 | 
| 46 衆無辭以對、自是無敢復問者、 | 
| 馬太福音第22章 | 
| 1  | 
| 2 「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, | 
| 3 就打發他 | 
| 4 王又打發別的僕人,說:『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,說:看哪 | 
| 5 那些人不理就走了;一個到自己田裏去;一個作買賣去; | 
| 6 其餘的拿住他的 | 
| 7 王聽見 | 
| 8 於是王 | 
| 9 所以你們要往大路 | 
| 10 那些僕人就出去,到大路上,凡遇見的,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;婚筵 | 
| 11  | 
| 12 王 | 
| 13 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:『捆起他的手腳來,把他帶走 | 
| 14 因為被召的人多,選上的卻 | 
| 15  | 
| 16 他們 | 
| 17 如此 | 
| 18 但 | 
| 19 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。」他們就拿一個錢 | 
| 20 耶穌對他們 | 
| 21 他們對耶穌 | 
| 22 他們聽見這些話 | 
| 23  | 
| 24 說 | 
| 25 如今 | 
| 26 第二、第三、直到第七個,都是如此。 | 
| 27 末後,婦人也死了。 | 
| 28 因此 | 
| 29  | 
| 30 當復活的時候,人也不娶也不嫁,乃像天上神的天使 | 
| 31 論到死人復活,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,你們沒有念過說 | 
| 32 『我是亞伯拉罕的神,以撒的神,雅各的神。』嗎?神不是死人的神,乃是活人的神。」 | 
| 33 眾人聽見這話,就希奇他的道理 | 
| 34  | 
| 35 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,要試探耶穌,就問他說: | 
| 36 「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那一條是最大的呢?」 | 
| 37 耶穌對他說:「『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─你的神。』 | 
| 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 | 
| 39 其次也相似 | 
| 40 這兩條誡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的話 | 
| 41  | 
| 42 說 | 
| 43 耶穌對他們 | 
| 44  | 
| 45  | 
| 46 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,從那日以後,也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。 | 
| 馬太福音第22章 | 馬太福音第22章 | 
| 1 耶穌又設譬、語衆曰、 | 1  | 
| 2 天國猶人君、爲子設婚筵、 | 2 「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, | 
| 3 遣僕召所請者赴筵、不至、 | 3 就打發他 | 
| 4 又遣僕曰、告所請者云、我餐已具、牛與肥畜已宰、百物備、可就筵矣、 | 4 王又打發別的僕人,說:『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,說:看哪 | 
| 5 彼不顧而去、一往於田、一往於市、 | 5 那些人不理就走了;一個到自己田裏去;一個作買賣去; | 
| 6 其餘執僕、凌辱殺之、 | 6 其餘的拿住他的 | 
| 7 君聞之怒、遣軍滅其兇、焚其邑、 | 7 王聽見 | 
| 8 語僕曰、昏筵已備、所請者不堪、 | 8 於是王 | 
| 9 可往路之通衢、不論所遇、請赴筵焉、 | 9 所以你們要往大路 | 
| 10 僕出途間、集所遇善者惡者、婚筵賓滿矣、 | 10 那些僕人就出去,到大路上,凡遇見的,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;婚筵 | 
| 11 君入觀賓、見一人不衣禮服、語之曰、 | 11  | 
| 12 客不衣禮服、胡爲乎來、賓默然、 | 12 王 | 
| 13 君語僕曰、繫其手足、執而逐於絕域幽暗、彼有哀哭切齒者矣、 | 13 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:『捆起他的手腳來,把他帶走 | 
| 14 蓋被招者多、見選者少也、〇 | 14 因為被召的人多,選上的卻 | 
| 15  | 15  | 
| 16 遂遣其徒、同希律黨、就之云、先生、我知爾乃眞者、以誠傳上帝道、不偏視人、不以貌取人者也、 | 16 他們 | 
| 17 納稅該撒 | 17 如此 | 
| 18 耶穌識其詐曰、偽善者乎、何試我耶、 | 18 但 | 
| 19 稅金予我觀之、遂取金錢一、予之、 | 19 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。」他們就拿一個錢 | 
| 20 耶穌曰、是像與號誰乎、 | 20 耶穌對他們 | 
| 21 曰、該撒、曰、然則以該撤之物納該撒、以上帝之物納上帝矣、 | 21 他們對耶穌 | 
| 22 聞者奇而去、〇 | 22 他們聽見這些話 | 
| 23  | 23  | 
| 24 先生、摩西云、人無子而死、弟當娶其婦、生子以嗣兄、 | 24 說 | 
| 25 我中有兄弟七人、長者娶而死、無子、則遺婦與弟、 | 25 如今 | 
| 26 其二、其三、至其七亦然、 | 26 第二、第三、直到第七個,都是如此。 | 
| 27 厥後、婦亦死、 | 27 末後,婦人也死了。 | 
| 28 至復生時、七人中、婦爲誰之妻乎、蓋管納之矣、 | 28 因此 | 
| 29 耶穌曰、爾不識經、及上帝之權、故謬也、 | 29  | 
| 30 夫復生之際不嫁不娶、如上帝之使者在天、 | 30 當復活的時候,人也不娶也不嫁,乃像天上神的天使 | 
| 31 論死者復生、豈未讀上帝所論爾云、 | 31 論到死人復活,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,你們沒有念過說 | 
| 32 我乃亞伯拉罕之上帝、以撒之上帝、雅各之上帝也、是上帝非死者之上帝、乃生者之上帝也、 | 32 『我是亞伯拉罕的神,以撒的神,雅各的神。』嗎?神不是死人的神,乃是活人的神。」 | 
| 33 衆聞之、奇其訓、〇 | 33 眾人聽見這話,就希奇他的道理 | 
| 34  | 34  | 
| 35 其一人爲教法師、問而試之曰、 | 35 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,要試探耶穌,就問他說: | 
| 36 先生、律法諸誡、孰爲大、 | 36 「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那一條是最大的呢?」 | 
| 37 耶穌曰、當一心、一性、一意、愛主爾之上帝、 | 37 耶穌對他說:「『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─你的神。』 | 
| 38 此誡之首而大者、 | 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 | 
| 39 其次愛人如己亦猶是、 | 39 其次也相似 | 
| 40 二者、乃律法先知之綱領也、〇 | 40 這兩條誡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的話 | 
| 41  | 41  | 
| 42 爾意基督爲何如人、是誰之裔乎、 | 42 說 | 
| 43 曰、大闢之裔也、曰、大闢感於聖神、何稱基督爲主耶、 | 43 耶穌對他們 | 
| 44 大闢有言曰、主謂我主云、坐我右、我將以爾敵置爾足下焉、 | 44  | 
| 45 夫大闢旣稱基督爲主、則基督如何爲大闢裔乎、 | 45  | 
| 46 衆無辭以對、自是無敢復問者、 | 46 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,從那日以後,也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