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第4章 |
1 |
2 乃在師傅和臣宰 |
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基礎 |
4 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 |
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 |
6 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他兒子的靈 |
7 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僕人 |
8 |
9 但 |
10 你們謹守日子、月分、節期、年分。 |
11 我為你們害怕、唯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勞累 |
12 |
13 你們知道我第一次是怎樣藉著患病的身體把福音傳給你們 |
14 並且你們沒有因我身體受試探的緣故輕看我 |
15 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裏呢?那時你們若能行,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,也都情願。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。 |
16 因為 |
17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,卻不是好意;他們是要排除你們 |
18 在善事上,常被熱心鼓動 |
19 我小子啊,我為你們再受分娩的陣痛 |
20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裏,改換口氣,因我為你們心裏作難。 |
21 |
22 因為律法上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婢女 |
23 然而,那婢女 |
24 這都是隱喻 |
25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,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,並且 |
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她是我們眾人 |
27 因為經上記著:不育而不懷孕的 |
28 |
29 當時,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靈 |
30 然而聖經 |
31 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不是婢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