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

第2章

1 十四年後、與巴拿巴、同攜提多、復上耶路撒冷、

2 余得默示而往、以在異邦所傳之福音、私語有名之人、俾其詳悉、免我前後所爲、歸於徒勞、

3 偕我之提多、雖希利尼人、無有逼受割禮、

4 有偽兄弟數人私入、窺我宗基督耶穌、而得自由、欲僕我、

5 我未嘗一時服之、使福音眞理、恒存爾中、

6 其有名者、不論何人、於我無與、上帝不以貌取人、要其有名者、與我無所增益、

7 反乎此則雅各、磯法、約翰、見主託我、傳福音與未受割禮者、亦猶託彼得、傳福音與已受割者、

8 蓋主助彼得爲使徒、以教受割者、亦助我爲使徒、以教異邦人、

9 彼三人素有名譽、爲教之柱石、知主賜我斯恩、故施其右手、交我及巴拿巴、使我往教異邦人、而彼往教受割者、

10 惟欲我念貧者、我亦慇懃爲是矣、

11 然彼得至安提阿時、有可責處、我面詰之、

12 蓋雅各遣人末至、彼得與異邦人同食、及至、彼得畏受割者、則出而避之、

13 其餘猶太人相率爲僞、誘巴拿巴、亦效尤焉、

14 我見其行不正、不遵福音眞理、於衆前語彼得云、爾猶太人也、若從異邦、不從猶太人、則又何使異邦人從猶太人乎、

15 我儕本猶太人、非異邦罪人、

16 知人非恃法而行、乃信耶穌基督稱義、故信基督耶穌、欲因信而稱義、非恃法而行焉、恃法而行者、無人稱義也、

17 或曰、我恃基督而稱義、又陷乎罪、基督得毋助人爲罪乎、曰、非也、

18 若我素毀者、今後建之、則示己爲罪人、

19 我因法而脫於法、得生以事上帝、

20 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、我不生、基督在我心則生、是我之生、因信上帝子而生、彼曾愛我、爲我舍己者也、

21 我不負上帝恩、若恃法而稱義、則基督之死徒然矣、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