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希米記

第7章

1 城牆修完,我安了門扇,守門的、歌唱的,和利未人都已派定。

2 我就派我的兄弟[brother]哈拿尼和治理王宮的[ruler of the palace]哈拿尼雅管理耶路撒冷;因為哈拿尼雅是忠信的,又敬畏神過於眾人。

3[said unto]他們說:「不可[not]開耶路撒冷的城門,直等到太陽發起熱來[until the sun be hot];人尚看守的時候就要關門上閂。也當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看守自己房屋對面之處。」

4 城是廣大,其中的民卻稀少,房屋還沒有建造。

5 我的神感動我心,招聚貴族、官長,和百姓,要照家譜計算。我找著第一次上來之人的家譜,其上寫著:

6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前擄去猶大省的人,現在他們的子孫從被擄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,各歸本城。

7 他們是同著所羅巴伯、耶書亞、尼希米、亞撒利雅、拉米、拿哈瑪尼、末底改、必珊、米斯毗列、比革瓦伊、尼宏、巴拿回來的。

8 以色列人民的數目記在下面: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;

9 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名;

10 亞拉的子孫六百五十二名;

11 巴哈.摩押的後裔,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一十八名;

12 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;

13 薩土的子孫八百四十五名;

14 薩改的子孫七百六十名;

15 賓內的子孫六百四十八名;

16 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八名;

17 押甲的子孫二千三百二十二名;

18 亞多尼干的子孫六百六十七名;

19 比革瓦伊的子孫二千零六十七名;

20 亞丁的子孫六百五十五名;

21 亞特的後裔,就是希西家的子孫九十八名;

22 哈順的子孫三百二十八名;

23 比賽的子孫三百二十四名;

24 哈拉的子孫一百一十二名;

25 基遍人九十五名;

26 伯.利恆人和尼陀法人共一百八十八名;

27 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;

28 伯.亞斯瑪弗人四十二名;

29 基列.耶琳人、基非拉人、比錄人共七百四十三名;

30 拉瑪人和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;

31 默瑪人一百二十二名;

32 伯.特利人和艾人共一百二十三名;

33 別的尼波人五十二名;

34 別的以攔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;

35 哈琳的子孫三百二十名;

36 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;

37 羅德人、哈第人、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一名;

38 西拿人三千九百三十名。

39 祭司:耶書亞家,耶大雅的子孫九百七十三名;

40 音麥的子孫一千零五十二名;

41 巴施戶珥的子孫一千二百四十七名;

42 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名。

43 利未人:何達威的後裔,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名。

44 歌唱的:亞薩的子孫一百四十八名。

45 守門的:沙龍的子孫、亞特的子孫、達們的子孫、亞谷的子孫、哈底大的子孫、朔拜的子孫,共一百三十八名。

46 尼提寧:西哈的子孫、哈蘇巴的子孫、答巴俄的子孫、

47 基綠的子孫、西亞的子孫、巴頓的子孫、

48 利巴拿的子孫、哈迦巴的子孫、薩買的子孫、

49 哈難的子孫、吉德的子孫、迦哈的子孫、

50 利亞雅的子孫、利汛的子孫、尼哥大的子孫、

51 迦散的子孫、烏撒的子孫、巴西亞的子孫、

52 比賽的子孫、米烏寧的子孫、尼普心的子孫、

53 巴卜的子孫、哈古巴的子孫、哈忽的子孫、

54 巴洗律的子孫、米希大的子孫、哈沙的子孫、

55 巴柯的子孫、西西拉的子孫、答瑪的子孫、

56 尼細亞的子孫、哈提法的子孫。

57 所羅門僕人的後裔,就是瑣太的子孫、瑣斐列的子孫、比路大的子孫、

58 雅拉的子孫、達昆的子孫、吉德的子孫、

59 示法提雅的子孫、哈替的子孫、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孫、亞們的子孫。

60 尼提寧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三百九十二名。

61 從特.米拉、特.哈薩、基綠、亞頓、音麥上來的,不能指明他們的宗族譜系是以色列人不是;

62 他們是第來雅的子孫、多比雅的子孫、尼哥大的子孫,共六百四十二名。

63 祭司中,哈巴雅的子孫、哥斯[Koz]的子孫、巴西萊的子孫;因為他們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,所以起名叫巴西萊。

64 這三家的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,卻尋不著,因此算為不潔,不准供祭司的職任。

65 省長對他們說:「不可吃至聖的物,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。」

66 [whole]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,

67 此外,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,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四十五名。

68 他們有馬七百三十六匹,騾子二百四十五匹,

69 駱駝四百三十五隻,驢六千七百二十匹。

70 有些族長為工程捐助。省長捐入庫中的金子一千打蘭,[basons]五十個,祭司的禮服五百三十件。

71 又有族長捐入工程庫的金子二萬打蘭[drams],銀子二千二百[pound]

72 其餘百姓所捐的金子二萬打蘭[drams],銀子二千[pound],祭司的禮服六十七件。

73 於是祭司、利未人、守門的、歌唱的、民中的一些人、尼提寧,並以色列眾人,各住在自己的城裏;到了七月,以色列人在自己的城裏[and when the seventh month came, the children of Israel [were] in their cities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