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拉基書第2章 |
1 |
2 大軍之耶和華說:你們若不聽從,也不放在心上,將榮耀歸與我的名,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,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;因為 |
3 看哪 |
4 |
5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;我將這兩樣賜給他,為要 |
6 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,他嘴裏沒有不義的話;他以平安和公正 |
7 祭司的嘴裏當存知識,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;因為他是大軍之耶和華的使者。 |
8 你們卻離開 |
9 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,看為下賤;因你們不守我的道,竟在律法上偏斷是非 |
10 |
11 猶大 |
12 凡行這事的,無論為師的 |
13 |
14 你們還說:「這是為甚麼呢?」因為 |
15 他不是單造一人嗎 |
16 耶和華─以色列的神說,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他 |
17 |
瑪拉基書第2章 |
1 爾諸祭司、宜聽斯命、 |
2 萬有之主耶和華曰、如爾不聽、不悉心以思維、歸榮我名、我必降爾以災、以爾純嘏、變爲咒詛、因爾不思、我已詛爾、 |
3 爾雖播種、我必壞之、爾守節期、而獻牲畜、我必以其糞、塗爾之容、人徙斯糞、亦必徒爾、 |
4 使爾知我傳斯命、令爾悔改、而我與利未人所立之約、可以恒存、我萬有之主耶和華已言之矣。 |
5 昔利未族寅畏我名、故與之約、錫以生命、賜以平康、 |
6 維彼所言、真實无妄、不行非義、從事乎我、中心誠恪、以獲平康、爰使衆庶、革其惡行、 |
7 維彼祭司、宜有智慧、旣爲萬有之主耶和華所遣、人當就彼、諮諏法度、 |
8 萬有之主耶和華曰、爾曹叛道、使衆陷罪、爽利未之約、 |
9 不從我道、偏視我法、故我使衆、藐視爾曹、 |
10 先知曰、我儕莫非一父所生、一上帝所造、何必相欺、背列祖之成約哉、 |
11 在以色列族耶路撒冷邑中、有可惡之事、猶大人背厥盟約、以耶和華所愛成聖之民、反視爲俗、以事他上帝之女、反聯爲姻、 |
12 在雅各帷中、或守夜之邏卒、或相應之戍兵、或奉禮物、以祭萬有之主耶和華、如作是事、耶和華必殲滅之、 |
13 爾復娶於異邦已棄之妻、詣耶和華臺前、哭泣號呼、澘然下涕、故耶和華不垂顧爾、不納爾禮物、 |
14 爾曰奚爲不納、曰、誠因爾遺棄幼時所娶之妻、彼乃爾之伉儷、爾嘗與彼立約、耶和華爲證、 |
15 上帝之神、綽然有餘、猶且祇造一男一女、彼造一男一女、誠何故哉、亦欲使所生之子、克敬克虔耳、故當守爾心、幼時所娶之妻、勿復遺棄、 |
16 萬有之主以色列族之上帝耶和華曰、人棄其妻、待以强暴、我所不悦、故當自守其心、勿遺棄之、 |
17 爾以多言煩瀆耶和華、爾曰、如何煩瀆之、曰、爾言作惡者、耶和華必以爲善、而悅納之、又言秉公之上帝安在。 |
瑪拉基書第2章 |
瑪拉基書第2章 |
1 |
1 爾諸祭司、宜聽斯命、 |
2 大軍之耶和華說:你們若不聽從,也不放在心上,將榮耀歸與我的名,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,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;因為 |
2 萬有之主耶和華曰、如爾不聽、不悉心以思維、歸榮我名、我必降爾以災、以爾純嘏、變爲咒詛、因爾不思、我已詛爾、 |
3 看哪 |
3 爾雖播種、我必壞之、爾守節期、而獻牲畜、我必以其糞、塗爾之容、人徙斯糞、亦必徒爾、 |
4 |
4 使爾知我傳斯命、令爾悔改、而我與利未人所立之約、可以恒存、我萬有之主耶和華已言之矣。 |
5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;我將這兩樣賜給他,為要 |
5 昔利未族寅畏我名、故與之約、錫以生命、賜以平康、 |
6 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,他嘴裏沒有不義的話;他以平安和公正 |
6 維彼所言、真實无妄、不行非義、從事乎我、中心誠恪、以獲平康、爰使衆庶、革其惡行、 |
7 祭司的嘴裏當存知識,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;因為他是大軍之耶和華的使者。 |
7 維彼祭司、宜有智慧、旣爲萬有之主耶和華所遣、人當就彼、諮諏法度、 |
8 你們卻離開 |
8 萬有之主耶和華曰、爾曹叛道、使衆陷罪、爽利未之約、 |
9 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,看為下賤;因你們不守我的道,竟在律法上偏斷是非 |
9 不從我道、偏視我法、故我使衆、藐視爾曹、 |
10 |
10 先知曰、我儕莫非一父所生、一上帝所造、何必相欺、背列祖之成約哉、 |
11 猶大 |
11 在以色列族耶路撒冷邑中、有可惡之事、猶大人背厥盟約、以耶和華所愛成聖之民、反視爲俗、以事他上帝之女、反聯爲姻、 |
12 凡行這事的,無論為師的 |
12 在雅各帷中、或守夜之邏卒、或相應之戍兵、或奉禮物、以祭萬有之主耶和華、如作是事、耶和華必殲滅之、 |
13 |
13 爾復娶於異邦已棄之妻、詣耶和華臺前、哭泣號呼、澘然下涕、故耶和華不垂顧爾、不納爾禮物、 |
14 你們還說:「這是為甚麼呢?」因為 |
14 爾曰奚爲不納、曰、誠因爾遺棄幼時所娶之妻、彼乃爾之伉儷、爾嘗與彼立約、耶和華爲證、 |
15 他不是單造一人嗎 |
15 上帝之神、綽然有餘、猶且祇造一男一女、彼造一男一女、誠何故哉、亦欲使所生之子、克敬克虔耳、故當守爾心、幼時所娶之妻、勿復遺棄、 |
16 耶和華─以色列的神說,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他 |
16 萬有之主以色列族之上帝耶和華曰、人棄其妻、待以强暴、我所不悦、故當自守其心、勿遺棄之、 |
17 |
17 爾以多言煩瀆耶和華、爾曰、如何煩瀆之、曰、爾言作惡者、耶和華必以爲善、而悅納之、又言秉公之上帝安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