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第21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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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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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,從被殺的人那裏量起,直量到四圍的城邑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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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看哪城挨近被殺的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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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那城的長老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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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;因為耶和華─你的神揀選了他們事奉他,奉耶和華的名祝福,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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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那城的眾長老,就是挨近被殺之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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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回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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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耶和華啊,求你憐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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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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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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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,戀慕她,要娶她為妻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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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就可以領她到你家裏去;她便要剃頭髮,修指甲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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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,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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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後來你若不喜悅她,就要由她隨意出去;你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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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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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,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,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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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,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;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,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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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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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父母就要抓住他,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、本城的長老那裏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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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對長老說:『我們這兒子頑梗叛逆,不聽從我們的話,是貪食好酒的人。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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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,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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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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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,必要當日將他葬埋,免得玷污了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。(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。) |